目前分類:台北豬頭物語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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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健保虧損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,每次虧錢都要漲,這次還來個差別補助,但像失業的人呢?有沒有補助到?這我很懷疑,政府做事都看報紙電視,難道失業的人就不算薪資少於五萬元?還是要和之前的政府補助方案一樣,要自己申請?這真的很怪。是你要漲價,也是你要補助的,為何不能從所得稅裡查好,再幫我減免就好了,反而是我要和你申請,現在是我要你調漲的嗎?為什麼出個錢不情不願的?什麼爛政府嘛!我反對健保調漲!理由這些啦!

1. 健保不是我要保的:

  政府強硬規定要保,但這不是我要的,你既然覺得要補助,應該是自己算好幫我減少,不是我要向你申請,這本末倒置的事,只有台灣政府才做的出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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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家附近有機車停車格,不過因為上面的漆有點褪色,加上白天有時候沒什麼機車停,所以常有轎車違規停車。當然,停車的人心知肚明,因為線還是很明顯的。我試過打110和1999,但結果都差不多。車主不在的,就開單;車主在的,就告誡一下,走人,然後呢?兩種方式都是同一個結果:車子停了一整天。警車再經過也不會管。所以,只要開單,或告誡,就結案了嗎?最重要的應該是把車子弄走吧!紅線停車,巷內不開單就算了,違規停車也不管,只要來過就算了,這算那門子的結案法?這個國家還有法律嗎?警察只要巡邏就好了,那沒解決的問題一樣沒解決啊。

  有人會說,警察很忙耶!但如果換成是一般企業的話,早就把他fire了,因為問題一樣沒解決啊!你能賣一輛車出去,客戶說車燈不會亮耶,你就當場看,結果發現是接觸不良,但你去看的時候,剛好亮了,就說,那沒問題,好好的。能這樣做嗎?不能,因為你會被客訴。那警察呢?一件事沒做好,有沒有在巡邏經過的時候特別注意一下呢?沒有,只要結案了就是結案了。但,在企業裡,結案是指沒有問題了。問題一樣沒解決的情況下,就不算結案。這是很基本的認知,可在台灣的警察這類的公務員身上,卻看不到這樣的體會。

  在很久以前演的日劇正義先峰(又名大搜查線)裡,織田裕二所飾演的青島俊作,在一個小分局裡工作,發現警察也是分工化的。有些工作小分局可做,有些則要大的單位來做,分的好好的,不能踰越。但青島的信念就是既然做了,就要做到好,不能因為權責的劃分,而改變他想做好事的想法。可是,就算台灣日本警察的制度不盡相同,但,那種把事情做到好的認知,應該是一樣的。既然派你來看,就是你的責任。如果一次的公文結案沒做好,那就是沒做好。要把公文結案的想法拋諸腦後,而在巡邏的過程中,再經過時,給予關注。也許,已經開單的車子不能再開,但沒開單的,你至少可以在經過時開單,或關心一下,搞不好,車主就因為再次的關心而開走了。雖然,這樣的關心不能達到我理想中,把車子拖走的境界。但至少讓我覺得,這個警察有用心在做事。他是以企業裡的員工這樣的心態在為民服務,而不是那種老舊的公務員想法,只要案子結了,就不關我的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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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原來是馬先生下面的智庫想到的政策啊。學者又再次代替全民發言了。政府要做什麼,沒有問人民,就問學者,他們這些人薪水高,年紀又大,當然什麼都說好。就像那些老人整天都想建國,因為開戰又不會找他們去,找這些人來代表全民的意見,不是很奇怪嗎?誰說過要長期照護保險啦?

  目前規範好像是一個月繳100元,看起來不多,但,為什麼一定要全民都繳,一個健保老是沒錢就算了,還要弄一個長期照護保險,有那麼多人需要嗎?政府為什麼不出錢,遊民那麼多,你給他們照護了嗎?沒錢就別想東想西的嘛。我覺得不管是什麼保險,政府要辦就算了,請不要再全民納保了,因為沒有人想要每個月被政府搶錢

不想繳錢理由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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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看到政府有在釋出臨時性工作,於是趁找工作的空檔,跑到就業輔導處去登記,因為不知道要寫什麼好,工作人員就說:你之前找行政人員,如果不知道找什麼的話,那就一樣寫行政人員吧。而就是因為寫了這個,發生言語上的歧視大戰。

抽號碼後,輪到我了。

輔導人員說:行政不太好找,你要不要換個職務找。
我說:不知道要換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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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現在已經開辦囉,各個節目上的討論也越來越多,有人提到配偶未幫忙繳的罰則,說會造成離婚,我倒有相反的意見。

  持離婚觀點的人,認為有配偶會惡意的不繳,但想想,配合健保費和國民年金費,一個月初期約1300元左右,後期接近2000元,若一般弱勢家庭,有一個小孩,3個人光這2項所謂的福利政策就要繳幾千元,對一個家庭負擔當然大,這時若有人不想繳而離婚,就是因為沒錢。萬一配偶被罰錢什麼的,對家裡不好,因為就沒有人工作養活家人了。反之,若在中產階級,一個月4-5萬元以上的薪水,幫忙繳個2千元真的不算什麼,這些所謂專家、學者,只會從政府稅收和能不能繼續辦下去來看,卻不知道很多中下階級,根本繳不出來,而依收入減少繳納的德政,有多少限制還不知道。像中低收入戶的認定就很嚴格,如此若無法認定可少繳,那那麼大的負擔,對這些家庭來說有多恐怖啊,而這些有錢人卻還在節目上說保費很少,就繳一下也不會怎樣,實在是太誇張了,他們有些人上一次節目所賺的錢就可以繳一個中下階級家庭的2項保費了,這些人說的話怎麼可信呢?

  再說繳費的部分,有專家擔心若大家都不繳的話,財源會不夠用。但若你沒繳,政府只要拿出它要付的部分就好了,並不會因為你沒繳,最後還讓你領,這也是這個年金最大的問題。只要你中斷繳納超過10年,之前繳的都不算數,所以政府可能把你繳的錢都拿去給人用了,我舉個例子:假設有個人他一直繳,到50歲找不到工作了,開始吃老本,也沒多餘的錢繳保費,這時,到65歲因為有15年沒繳了,所以他一毛錢也領不到,但他之前繳了25年啊,什麼都不給嗎?是的,而且當他到65歲時,因為政府只以國民年金當社會福利,所以現在大家都有的老人年金,他一樣領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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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好不容易,終於要開辦了。立法院在通過前,把農民從中移出,也就是一毛也免繳,政府買單。但我懷疑,這樣的做法,是否也會讓開辦後繳不出的漁民等行業的國民,比照農民要求政府買單呢?但還沒出現這種情況,暫且不提。

  國民年金的細則中,知道它是個爛保險,所以客氣的把它改為柔性保險,也就是你沒繳錢也沒關係,不會把你抓去關。但,當你想繳錢的時候怎麼辦呢?我大概說一下相關的規定。

1. 沒繳錢,是會加計利息的。以每年1月1日郵局1年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計算利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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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北有議員提案,騎單車也要戴安全帽,這,就先讓我想到台北選手村的影像。可問問議員先生,你幾時騎單車啦?台北市長先生,你除了在炒新聞時騎了幾次單車外,你其它時間還有騎單車嗎?如果沒有的話,何必把騎單車這件事,變成像單車比賽似的。安全帽不用錢嗎?車燈不用錢嗎?反光條不用錢嗎?台北市的配套措施在那?這些錢沒有補助嗎?沒有的話,拿什麼理由來立法呢?是不是要圖利廠商啊?還是要向之前鼓吹立法的醫生一樣,因為不想再開刀了,所以就要機車立法戴安全帽,結果,有解決所有問題嗎?沒有,戴安全帽解決了,還有酒醉騎車的問題;還有不良駕駛的問題,有解決嗎?沒有,只不過是自我安慰罷了,單車呢?還不是一樣。

  當我們在電影中,看到外國人輕鬆地騎車出遊,回頭看到台北街上,人人載著土土的安全帽騎著單車,那種奇怪的落差感,把我們的生活打亂了。台北好先進喔!先進國家都還沒全面實行的方法,台北就有了耶,首善之都嘛!可是,市長和議員先生有沒有想過,市售的單車大都沒有置物籃,帽子要放那?被偷了怎麼辦,警察會抓得到嗎?才,幾百塊的東西,報案也會不了了之吧。你們有想過嗎?每天有司機接送的日子,你們有想過年輕人或婆婆媽媽騎單車還要戴安全帽的那種醜態嗎?你們有想過那有多麼不方便嗎?你們有想過如此一來,加裝配備和買新單車要花費的錢多了多少嗎?你們大概都不知道吧。反正也不關你們的事嘛!只不過多一個廢物立法罷了,反正台北市民也習慣了。一下子停車,一下子沒有車位,反正,土地是你們的,隨你們高興;反正,議會是你們的,隨你們高興;反正,大多數的市民都是笨蛋,選了很多不會幹事,只會找麻煩的人出來;反正,他們選的很爽,你們也做的很隨興嘛。說了那麼多,那又如何呢?就像環保署也可以隨時都想效法先進國家,來個停車超過三分鐘請熄火的規定,這個,也挺好的,反正很多老爺車熄火了就發不動,正好讓台北市的交通大亂,這樣也不錯啊,而且我也想好了,配套措施就是,讓交通警察到處跑,看見熄火後跑不動的車就開單,這樣,政府稅收增加,也清了很多老爺車,也算環保功德一件嘛。而單車呢?也許選手滿街跑的情況是免不了了,看看之前的限塑政策就知道,反正說了就要做,就算後來看來是豬頭政策,那也沒差。反正台北市本來就有很多奇怪的先例,每個做市長的都想在台北市搞一些新點子,只不過,為什麼大多數的台北市民會這麼笨,讓這些天才人選做市長來搞死自己呢?這件事我一直都想不透,我想大概是因為,台北市民錢太多了,繳稅繳太少了,才會笨到這麼不自覺吧。

~還好,我不騎單車,不用像女生穿得漂漂亮亮的騎出去,卻戴著呆呆的選手帽給人家笑。~

words by 土匪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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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政府又把國民年金拿來討論了,認為它是解決所有問題的答案。但根據報紙的報導,每月繳六百多元,其實只有6%,目標是10%,也就是等到政府負擔越大時,就會要你每月繳一千多元,這和健保強制性投保的壞處一樣,你不能拒絕,就算你沒錢也得要想辦法拿出來,不然就犯法了。我沒寫錯,是犯法,這就好像公然搶刧,卻無罪一樣。

  目前政府有發放老人年金、老農年金等,從三千到五千不等,但那畢竟是政府出錢(雖然也來自我們繳稅啦),不過國民年金可是要自己繳的啊,而且和勞保不同的是,它要繳到65歲,也就是你不到65歲就退休了,沒賺錢了,就改要繳國民年金(這部分的界限不明,因為草案裡沒說明這部分,如果以原則來說,沒加其它保險了,理論上就要加保國民年金,這和健保是一樣的),但是65歲開始,你可以領到國民年金嗎?也許不行,因為你有其它保險(如公、勞保)的退休金可領,這,算那門子的規劃啊,又,若你本來就沒有加其它保險,那你到65歲之前都得保證有收入,不然你每個月還是得繳六百到一千多元的年金保費,這是一個好的制度嗎?對於老人或將到65歲的人或許很好,就像老人年金或之類的年金,金額越高,領的人越高興一樣,但離那時間還很遠的人呢?他們要怎麼辦?如果政府真的要照顧老人的話,為什麼要讓老人再去工作,而且實際上到了五、六十歲也找不到什麼工作了,這樣真的是一個好的福利制度嗎?

  我用老人年金和國民年金來比較,雖然二者之間的金額差了幾千元,但若要加到接近的話,也不是不可以。政府若只想照顧老人,大可以把金額拉近,不要用假保險制度來擾民,這有點像變像的加稅,而且,很現實的問題,就算醫療再進步,在65歲後還能活多久都不知道,在繳的多,領的少的情況下,不過是另一個爛的政策。那些馬上就可以享受福利的老人,或許會大表讚同,但那些才剛二十來歲,又沒加到其它保險的人,可就苦哈哈了。我覺得社會福利制度的制定,除了看國民所得之外(以我們的國民所得也不該辦),對於未來和現在的規劃,也要相當的完善,畢竟它關係大多數的國民,若隨便就定下來,它又是法律,強制要付錢的硬法,那最後會變成另一個健保,也許很多人繳了幾十年,越繳保費越多,老了國民年金卻早破產了,所以他們一點也享受不到,可能直接購買民間保險還比較有保障哩。

  在看過健保這個鳥福利制度後,我覺得國民年金保險不但不該辦,而且連提都別提,真的弄出來的話,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,就像現在會看到養不起孩子的家庭在新聞中哭訴,以後繳不起年金的老人也會上新聞,然後政府一再的把案子吃下,最後就是政府買單,這樣和現在的老人年金這種假意的福利政策(很多有實際需求的老人都領不到)又有何差別呢?官員如果真的在意老人和弱勢族群,為什麼不多加社工人員,讓他們有機會去找、去發現問題家庭,以及早介入並解決,國民年金這種擺明就是無底洞的福利政策,有什麼好執行的,政府又沒有收那麼多稅,萬一錢不夠的話,要找誰出,難道是一直加費率,讓年輕人去負擔可能最後會拿不到錢的美夢嗎?

~別人有什麼,我們不一定要有什麼,如果要什麼都有,先讓我們變有錢再說吧。~

words by 土匪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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