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政府又把國民年金拿來討論了,認為它是解決所有問題的答案。但根據報紙的報導,每月繳六百多元,其實只有6%,目標是10%,也就是等到政府負擔越大時,就會要你每月繳一千多元,這和健保強制性投保的壞處一樣,你不能拒絕,就算你沒錢也得要想辦法拿出來,不然就犯法了。我沒寫錯,是犯法,這就好像公然搶刧,卻無罪一樣。

  目前政府有發放老人年金、老農年金等,從三千到五千不等,但那畢竟是政府出錢(雖然也來自我們繳稅啦),不過國民年金可是要自己繳的啊,而且和勞保不同的是,它要繳到65歲,也就是你不到65歲就退休了,沒賺錢了,就改要繳國民年金(這部分的界限不明,因為草案裡沒說明這部分,如果以原則來說,沒加其它保險了,理論上就要加保國民年金,這和健保是一樣的),但是65歲開始,你可以領到國民年金嗎?也許不行,因為你有其它保險(如公、勞保)的退休金可領,這,算那門子的規劃啊,又,若你本來就沒有加其它保險,那你到65歲之前都得保證有收入,不然你每個月還是得繳六百到一千多元的年金保費,這是一個好的制度嗎?對於老人或將到65歲的人或許很好,就像老人年金或之類的年金,金額越高,領的人越高興一樣,但離那時間還很遠的人呢?他們要怎麼辦?如果政府真的要照顧老人的話,為什麼要讓老人再去工作,而且實際上到了五、六十歲也找不到什麼工作了,這樣真的是一個好的福利制度嗎?

  我用老人年金和國民年金來比較,雖然二者之間的金額差了幾千元,但若要加到接近的話,也不是不可以。政府若只想照顧老人,大可以把金額拉近,不要用假保險制度來擾民,這有點像變像的加稅,而且,很現實的問題,就算醫療再進步,在65歲後還能活多久都不知道,在繳的多,領的少的情況下,不過是另一個爛的政策。那些馬上就可以享受福利的老人,或許會大表讚同,但那些才剛二十來歲,又沒加到其它保險的人,可就苦哈哈了。我覺得社會福利制度的制定,除了看國民所得之外(以我們的國民所得也不該辦),對於未來和現在的規劃,也要相當的完善,畢竟它關係大多數的國民,若隨便就定下來,它又是法律,強制要付錢的硬法,那最後會變成另一個健保,也許很多人繳了幾十年,越繳保費越多,老了國民年金卻早破產了,所以他們一點也享受不到,可能直接購買民間保險還比較有保障哩。

  在看過健保這個鳥福利制度後,我覺得國民年金保險不但不該辦,而且連提都別提,真的弄出來的話,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,就像現在會看到養不起孩子的家庭在新聞中哭訴,以後繳不起年金的老人也會上新聞,然後政府一再的把案子吃下,最後就是政府買單,這樣和現在的老人年金這種假意的福利政策(很多有實際需求的老人都領不到)又有何差別呢?官員如果真的在意老人和弱勢族群,為什麼不多加社工人員,讓他們有機會去找、去發現問題家庭,以及早介入並解決,國民年金這種擺明就是無底洞的福利政策,有什麼好執行的,政府又沒有收那麼多稅,萬一錢不夠的話,要找誰出,難道是一直加費率,讓年輕人去負擔可能最後會拿不到錢的美夢嗎?

~別人有什麼,我們不一定要有什麼,如果要什麼都有,先讓我們變有錢再說吧。~

words by 土匪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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